任尔伟: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整合共享  深化放管服改革

关注:10197  发布时间:2019-03-07  作者:任尔伟  来源:《2018数字中国优秀CIO百家文集》系列文章

       五、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
       如果说信息系统整合是政府部门内部的事,那信息共享就是不同部门、行业、领域、系统之间的事。原则上讲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共享三类。政府与部门的业务不同,对信息共享的需求也不尽相同。要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
       1、广泛性共享
       广泛性共享是指信息公开类的数据共享,属于“无条件共享”。目前在国家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由国家组织建立的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电子证照库、社会信用信息库等,均属于广泛性共享类数据。广泛性共享的特点是:数据的开放性。
       2、政务目标协同性共享
       政务目标协同性共享是指各部门为共同完成国家和政府治理、经济发展、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的目标时,对政府其它部门产生的数据有应用需求,通过申请或“合作备忘录”等形式获得其他部门的业务数据,通过数据交换方式实现数据的共享,这种共享属于“有条件共享”。目标协同性共享的特点是: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非实时的利用其它部门的数据,使政府治理和为民服务效益最大化。
       3、业务相关性共享  
       业务相关性共享是指政府部门在参与国家经济运行、社会管理、服务保障等活动中,尤其是“放、管、服”改革中“利企便民”的举措,须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业务处理,利用“单一窗口”或“一单多报”的运行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水平,真正让“企业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百姓不添堵”。根据业务运行在不同的网络体系上,可以分成两种模式:
      (1)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窗”式作业模式
       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窗”式作业模式是运行在政府专网上的。国家通过“一号、一窗、一网”的信息惠民建设和“一网、一门、一次”的办事要求,改变百姓到政府办事,需要分别跑各个部门。因为有了政务大厅,变进多门为进一门,就是政府服务大厅。在政务大厅收件窗口,即“一窗”且“一次性”提交办事资料。内部人工分单、信息网上相互认证,由不同部门按照职责独立业务处理,综合汇总处理结果,直至流转作业完成。这种方法百姓办事还是要实际到大厅处理。
      (2)虚拟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窗”式作业模式
       虚拟政务服务大厅的“一窗”式作业模式是运行在互联网+政府专网上的。现在互联网技术解决了智能终端、计算机等信息设备的互联问题;“区块链”等技术解决了“异构系统”的数据互通、规则互联的问题。它是典型的“单一窗口”的应用,它需要企业或个人与政府业务相关部门之间建立相应的“业务相关方”;并建立“凭证数据”安全、可靠、不可抵赖的数据交换规则;利用信息加密技术建立数据主权明晰的“数据链”体系。在不影响、不介入部门电子政务信息化系统安全独立运行和业务主权的情况下,自动且智能的启动运行规则,实现多业务部门协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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