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崇宇:我国县域地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模式与路径
关注:10173  发布时间:2019-03-07  作者:吴崇宇  来源:《2018数字中国优秀CIO百家文集》系列文章

       一、 引言
       智慧城市的概念于2009年由IBM公司提出至今已经有十余年的时间,它是指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借助视频监控、GPS、移动终端等感知设备,通过交换共享、数据挖掘、主动推送、智能分析等信息系统功能,实现民生服务均等便捷、企业发展创新有力、城市管理敏捷高效、政府决策及时准确的目标。
       在智慧城市从理念到实践的探索过程中,我国不再仅仅扮演新技术、新模式的追随者和学习者的角色,而且与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发达经济体一道共同探索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行模式。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建设智慧城市的基本理念和方向已经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民众之间普及,智慧城市的基本框架及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卫生、城管理、政务服务等诸多领域的智慧应用已经普及并惠及民众,深圳、贵阳、银川等部分城市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成为各地开展大规模智慧城市建设的样板和范例。
       我国于2012年前后,在原有数字城市概念的基础上,正式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目标,随后,住建部于2013年1月,公布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目前,住建部已公布了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共计智慧城市试点277个,智慧城市专项试点41个。
为解决此前智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条块割裂、信息共享困难等诸多问题,2015年12月,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提出了以“即物联网开放体系架构、城市开放信息平台、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网络空间安全体系”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新型智慧城市”概念,并推动在深圳、福州和嘉兴市三地进行先行试点。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会同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2476号】,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入政策推动下的发展快车道。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智慧城市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功能,智慧城市建设不光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普及至乡镇及广大农村地区,实现惠民全覆盖;智慧城市建设不光是在技术和应用上满足创新和实用的要求,还要满足以人为本、协调融合、共建共享、数据驱动、统筹管理和安全可控等内在要求,而且要塑造逐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一种新型社会形态。
      可以说,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在大中城市及大多数地级城市已经形成普及态势,但在县域地区的推动与发展仍相对滞后,仍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经典范式和规范建设路径,实践中出现了重城市管理、轻民生服务,重政府投入、轻市场运作,重短期效益、轻统筹论证等诸多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本文将从几个方面,重点论述县域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与运维的几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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